FJGX-尤招[2017]第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零星修缮工程已由尤溪县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北门路3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零星修缮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零星修缮工程男(女)生宿舍修缮、图书馆护栏加高等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9756元;
1.2. 工期要求: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1.3. 标段划分: 无 ;
1.4.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8.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通过评价系统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低于60分。
1.9.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1.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 21 日至2017 年 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城关镇河边路3号2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 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计人民币叁仟圆(¥3000元)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前现金提交(密封袋自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职业中专学校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邮件:404908356 @qq.com
电话: 13328586935 ,传真: /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河边路3号2楼联系人:纪先生;电话:0598-6323296;
监管部门:尤溪县教育局 电话:0598-6337930
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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